出版物
香港環保法例
- 空氣污染管制條例 (香港法例第311章)
- 海上傾倒物料條例(香港法例第466章)
- 環境影響評估條例(香港法例第499章)
- 有毒化學品管制條例(香港法例第595章)
- 汽車引擎空轉(定額罰款)條例(香港法例第611章)
- 噪音管制條例(香港法例第400章)
- 保護臭氧層條例(香港法例第403章)
- 產品環保責任條例(香港法例第603章)
- 城市規劃條例(香港法例第131章)
- 廢物處置條例(香港法例第354章)
- 水污染管制條例(香港法例第358章)
適用於香港的有效國際環保公約和協議
環境保育
- 1973年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》,於1979年修訂
- 1971年《關於特別是作為水禽棲息地的國際重要濕地公約》,於1982年修訂
- 1979年《保護遷徙野生動物公約》
- 《生物多樣性公約》及《卡塔赫納生物安全議定書》
- 1972年《保護世界文化及自然遺產公約》
- 1956年《亞洲和太平洋地區植物保護協定》,於1967年、1979年及1983年(只有第1(a)條)修訂
- 1946年《國際捕鯨公約》,於1956年修訂
有害廢物及化學品
保護臭氧層
海洋污染
- 1969年《國際干預公海油污事故公約》,於1973年、1991年及1996年修訂
- 1992年修正《國際油污損害民事責任公約》的1992年議定書,於2000年修訂
- 1992年修正《設立國際油污損害賠償基金國際公約》的1992年議定書,於2000年修訂
- 1973年《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國際公約》,於1978年(附則IV除外)、1984年、1985年、1987年、1989年、1990年、1991年、1992年、1994年、1995年、1996年、1997年、1999年、2000年及2001年修訂
- 1972年《關於防止傾倒廢棄物及其他物質污染海洋的公約》,於1978年(海上焚燒條款)、1980年、1989年及1993年修訂,以及《1996議定書》
- 1990年《國際油污防備、反應和合作公約》